黄昏时的小夜曲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作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这支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升起,清凉的风刚刚从远山那边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
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地唱。
她唱的不是一支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忘不了的梦。
现在想起来,那好像已经是七八十个世纪以前的事情,却又好像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
话剧演了三天,最后一天落幕后,台下的人都散了,台上的人也要散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个星期,现在戏已散了,我们一排躺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一排排空座位。
就在片刻前,这里还是个多么热闹的地方,可是忽然间就已曲终人散,我们大家也要各分西东。
--那天晚上跟我一起躺在舞台上的朋友们,那时你们心里是什么感觉?
那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那天晚上离别后,每个人都好像忽然长大了许多。
人生如戏
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候学生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得。
可是那三次话剧的三位导演,却都是有点了不得了。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的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后,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小太保。
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接受暑期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衣先生。
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衣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第三次演戏是在“成功”,我们的训育组长是赵刚先生,演戏的导演却是从校外请来的,就是现在的“齐公子”小白。
白景瑞先生不但导过我的戏,还教过我图画,画的是一个小花瓶和一只大苹果,花瓶最后的下落不明,惟一可以确定的是,苹果绝没有被人吃进肚子,因为那是腊做的,吃不得。
直到现在,我还是称白先生为“老师”,可见我们之间并没有代沟。
我写第一本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在《自立晚报》做记者,住在李敬洪先生家里,时常因为迟归而归不得,那时我住在他后面一栋危楼的一间斗室里,我第一本武侠小说刚写了两三万字时,他忽然深夜来访,于是就顺理成章地做了我第一位读者。
前两年他忽然又看起我的书来,前后距离十八年之久,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样的读者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应该觉得很愉快了。
浪子情怀总是酒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外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后,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你大醉之后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
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校名),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于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
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干,先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
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着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后,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
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像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红灯绿酒
一
开始写武侠,就开始赚钱了,一个人如果能只赚钱而不花钱,当然是令人想不佩服都不行的,不幸的是,这种人并不多,所以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还能活得很快乐。
那时候武侠小说还是薄薄的一本,笔快的人,三四天就可以写一本,每本的稿费从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我爬到三千元的时候,还是一九六○年的夏天,赚钱真是赚得愉快极了。
赚得愉快,花得当然也要愉快。
那时候台北市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远不及现在普遍,但却已足够让一个初入花花世界的年轻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得精光了。
二
一九六一年左右,台北市的酒家虽然已有不少,年轻人去的却不多。
上酒家一定要呼朋唤友,成群结党,喝得才痛快,上舞厅就方便多了。
最早的时候,台北的舞厅还只有一家“华侨俱乐部”,北投的“众乐园”基隆的“国际联谊社”虽然也流行过一阵子,路途毕竟太遥远,所以每天晚上“华侨”门口的私家三轮车都排成长龙,等着恩客带小姐出来兜风之后再去吃宵夜。
其实那些三轮车大多数都不是“私家”的,只不过装潢得漂亮一点,充当一些死要面子的“大亨”们故作有车状而已。就算“大亨”做不成,做做“大头”也有趣得很。
要出去玩,本来就是要时常当当大头的。
那时候我居然也俨然大头,登堂入室了。
却让幽兰枯萎
一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中竟然从来没有循规蹈矩地依照正统方式去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绝不是因为害怕--怕责任、怕结婚、怕失去自由、怕被人抛弃、怕受到伤害。
老实说,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害怕”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直到最近,还有读者来信,说我老是在书里把女性写成“那样子”,一定是因为我曾经被女孩抛弃,受到过伤害,甚至连心理都有点不正常了。
我敢保证,那也不是我没有交过女朋友的理由,那时候我找寻过不知道“受到伤害”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为女人伤心。
我之没有交过正常的女朋友,大概只因为我过的生活一直都不太正常,别人还正常(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我已经“落拓江湖载酒行”了。
风尘中的女孩,在红灯绿酒的互相竞映下,总是显得特别美的,脾气当然也不会像大小姐那么大,对男人总比较温顺些,明明是少女们不可以随便答应男人的事,有时候她们也不得不答应。
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剧。
所以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了,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种浪子般的侠气。
对于一个本身血液中就流着浪子血液的男孩来说,这种情怀,正是他们所追寻的,所以一跌入十里洋场,就很难爬出来了。
二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想到这一点,一个男人心里总难免会有些自我陶醉,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安慰。
这种心情,说来是不是又可怜、又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