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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林薇安看先生

本主题由 隆吾猬 于 2008-9-18 16:54 加入精华

[原创]林薇安看先生

 再读《多情剑客无情剑

      我一直以为,先生创造出李寻欢这个人来,是为了让人恨的,后来才明白,其实有的时候,眼泪比想象中要脆弱的多。
    我用整整一晚上的时间重读了《多情剑客无情剑》,又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沉默,心口仿佛压了什么,总是觉得压抑。说实话,对于那些为朋友放弃爱人的人,我早已经学会了去爱。先生大约不以为男女平等是天经地义,但是先生懂得欣赏每一个真正的女子。那就足够.
    可林诗音是什么样的人?
    在先生的笔下,她出场的次数太少,让人不知道她到底是多么圆满的女子,说她坚强,说她清冷,也说她可怜,可是,我却以为,她只不过是最幸运的人。
    不是因为她是小李探花爱的女人。
    李碧华说,一个女人的生命中,也需要有两个男人,一个是用尽千方百计博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生世位候他稍假词色,仰之弥高;另一个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年,给你讲最好听的话语来熨帖心灵。
    诗音的幸运,不仅在于她爱着一个人,更在于,那个人比她爱他更多的爱着她。一个人,在爱对方更多的时候,通常总会陷入被动的盲目之中,就好象阿飞和仙儿.
    我宁愿相信,当年那个野兽一样的少年和温柔的女子,也曾有过那么一刻的默默相对,她忘记她的本性。那个可怜的女子,一辈子活在自卑的暗影之下,为了证明自己可怜的骄傲,都忘记了怎样爱惜自己。
     我怜悯仙儿,尽管我知道她不需要我的怜悯。她是被寻欢和诗音的爱情害了的第三个人。
    我是美丽的,而且拥有智慧,可偏偏出落风尘。第一次见她,看她步履摇曳,面容清冷,看她姿态雍容,面容悲戚,便觉得嫉妒。其实不是不如她,那个没见过世态炎凉的傻女子,甚至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可偏偏有那么多人为她生死。买我回家,嫁给那个男人,若他并不出众,我亦认命,可他偏偏是人中之龙。他看我的眼睛,想的却是别的人,对我彬彬有礼,却为她孤独一生。第一次见她,我自惭形秽,第一次见他,我明白我成了一个花瓶.
    你知道什么是花瓶么?就是用来填补柜子上的空白,却根本没有实际的用途,甚至有的时候好多年你都可以想不起来。仙儿就是诗音自以为是,或是故意安排填补空隙的那个人,用来掩饰李园的寂寞。
    先生说,仙儿爱的是阿飞,可我宁愿相信,她爱的是寻欢,而后来所谓对阿飞的真情,只不过是感动而已。她爱的是那个曾经以为可以让她幸福的男人。那时候,她还天真的以为,从此有人呵护。那时候,她还不明白命运的圈套已经将她完全套住,在她见他第一面的时候,他醉了酒,昏昏睡着。她看他英俊的棱角,忍不住幻想未来的幸福。可那个男人睡梦中却唤出她的名字。
    我想,仙儿应该更恨诗音,因为她的所有拥有来源于那个女人,所有失落,也都来源于那个女人,她没有的,那个女人统统拥有,可是,她却不对诗音动手。仙儿也曾犹豫过吧,在一个人的寂寞的夜里,在偏僻荒凉的他的房间里,可是她是那么美丽,那么超凡脱俗,那么那么的善良,那么的温和,对她真的好象对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宠爱,而且,他爱她。
    我想,仙儿的所做只不过是为了向他证明,你不爱我,我同样也不需要你。我的举手投足,数不清的男人为我神魂颠倒,我一笑,同样会引起江湖风波。我有爱我的人,你对我并不重要。她就欲盖弥彰的这么以为,一相情愿的自以为的伤害他。可是,世上有几人可以比李寻欢还要好?他的多情,他的温柔,甚至他思念她时候的棱角。。。甚至哪怕他不是李寻欢,他也是独一无二的,他醉梦中的一声“诗音”,早已经把他刻在她心里,纵使他是一个庸庸碌碌的平凡人,也已经是她爱的那一个,别人纵有千般好,也不及你看我一眼。
     重新来说幸运的诗音。那个被描述成贤妻良母的婉约女子。我还是觉得,那是一分并不简单的爱情,诗音其实很聪明.青梅竹马的爱情往往不能长久,因为彼此过于了解。一般说来,夫妻若是太了解,就难免彼此透明,而寻欢是孤独的人,他的孤独在于他的优秀,他可以放弃一切来爱他的朋友,等到一无所有,才觉得诗音是他童年幸福的代表,从此念念不忘。诗音的聪明在于她明白,一个太优秀,太重义气的男人只能用来怀念,而惟有为她不惜背叛兄弟的龙爷才不会把她送给别人。
    诗音是明白自己要什么的人,所以她致力于培养一个忠于她的丈夫和儿子。不去追求那个迷一样的男人,所以才可以问心无愧的活下去。
    先生让小红拉住寻欢的手,归隐江湖。我一直读不懂她是什么样的人。我甚至不知道她爱的是不是寻欢本人。幼时的偶像和爱人很容易混为一谈,所以我不明白打动小红的究竟是什么,或者,不需要理由,只知道他以后决不会寂寞。
    如果我是寻欢,大约会选择死在小龙的手下,其实真的,若说比方,我愿意把诗音比做宝钗,有时候,只有懂得示弱,才是真正的处世之道.可怜仙儿,成为尊严的奴隶.
    我宁愿幻想一个很圆满的结局,他们最终携手,他们也许有子孙满堂,象无论哪一对归于沉寂的侠侣,可是读完之后只觉得难过。有的人,永远离不开江湖,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样。有的人,一出生就注定了成为传奇,我不知道,先生是否也为自己感伤。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人生若只如初见,毋宁不要此世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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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英雄无泪〉

安意如在《思无邪》中说一句话:“越绝望的东西越温情,越温暖的人越寂寞。”
那天,对哥哥说,江湖人对情的态度是有区别的,对所有的人都有情的人是英雄,对多数人有情少数人无情的是枭雄,处处留情的是浪子,处处不留情的人是伤心人。
其实安意如那句话本意是说杜甫的,我后来觉得,其实恰似了先生的《英雄无泪》。我一直以为先生是苦的,因为我看先生的文字,只觉得压抑。我看不到快乐的人,因为所有人的心都在被什么所束缚,而先生的魅力在于用尽力挣脱这种束缚的方式怜悯着所有人的无奈。
《英雄无泪》是关于英雄的文字,可是在我看来,先生的笔调却过于讽刺。我的确喜欢高渐飞,可是我首先必须承认他算不上英雄。如果说侠,是弃小欲而顺大义的话,那么英雄,应该是无情中的有情,比如香帅。英雄不一定是为国家和民族做出多么大的牺牲的人,他完全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可是他偏偏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热爱生活,是成为英雄的条件。
小高在有的时候是很洒脱的,但是对于朱猛,他却过于偏执了。其实朱猛是真的性情中人,也绝对是真的好朋友,可是他们实在不是志趣相投。朱猛从不缺少朋友,他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惹上了卓东来,那应该是沈家一样的交游广阔,他需要的是更多的忠心耿耿。忠心和忠诚是不一样的,朱猛需要更多的赞美与敬佩,需要你时时刻刻用崇敬的眼神对他仰视着。小高的弱点在于他的一相情愿,我不仅仅说是朱猛,还有那个喜欢跳舞的女孩子。
朱猛其实不是虚荣的人,这仅仅是来自于他的骄傲。他自以为是了英雄,那别人就会变的卑微。他自以为居高临下的看世界的时候,世界也就变的渺小。朱猛的弱点就是骄傲,骄傲的人是容不得背叛的,所以朱猛败了。一个那么骄傲的人突然发现了自己不是十全十美,失败当然在所难免。自以为最不该背叛的背叛,是对骄傲的最大打击。
比朱猛更骄傲的人是卓东来,其实我是佩服卓东来的。卓东来是那么的骄傲,骄傲到即使你与他陌不相识,都会为他而骄傲。其实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是不得不骄傲的,就好象被男朋友甩了的女孩子,哭的快要死掉,可是一旦有人问起,还是会假装不在乎的声明,其实自己早已经不爱他,只是不忍心告诉他而已。卓东来的骄傲是被逼的,他是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因为自卑所以不得不骄傲。他居然骄傲到放弃了自己,居然骄傲到了盲目。卓东来其实根本不需要赞美,不需要同情,甚至不需要关怀。他创造一个世界,创造一个神话,他制定世界的规则,却以不求功利抬高自己。他不爱所有的人,因为他不敢。
卓东来是要追寻一种满足感的,以这种满足感填补或者说是掩饰自己的自卑。《死亡笔记》中那个骄傲的孩子,最后想杀掉自己一直崇拜的父亲。月说是因为他爱他的父亲,父亲想要没有犯罪的世界,那自己就要创造出来。我以为,月是以这个目的开始的,但L的出现,让月的骄傲成为了偏执。那个孩子终于不明白自己的过错,可能是他早已经明白,只是不敢知道自己有错误而已。我说月不是为了比喻卓东来,因为月没有错,一切是一个枯燥的死神的玩笑,月只不过恰巧成为了牺牲品而已,可卓东来却错了。权利会蒙蔽一个人的眼睛,名声会掩盖一个人的贪欲,卑贱会消磨一个人的忠诚,胜利会掩埋一个人的盟誓。
司马超群是人。而且不是一个经历过太多磨难的人,卓东来利用他最初的感激和所有人都有的对英雄的梦想,过早的摧毁了他的斗志。司马超群不得不感激,不得不服从,甚至居然容忍了郭庄。卓东来用骄傲掩饰自卑,用司马超群的卑微兑换成自己的骄傲。卓东来的手段的确是厉害的,他居然排除了司马利欲熏心的可能。若是好的名声在初入江湖的少年头上层层累加,那司马就没有了自己的本性。所以司马根本不可能完全遵守卓东来的游戏规则----俗话说,三人成虎,当全世界的人都说你错了,那么你就没有了对的可能。
司马对卓东来最终成为了怨恨。因为所有的人都对他俯首帖耳,可他自己仍旧觉得卑贱。卓东来对他的宽容与维护加重了不劳而获的负罪感,他根本不对他颐指气使,仿佛所有本来就都是司马的功劳。可能司马不排斥名利,他只是一看到卓东来就觉得泄气。卓东来代表着他卑微的过去,卓东来是他的恩人,卓东来才是真正的神话。这些话,司马不能忘,卓东来也不能。
第三个骄傲的人是卓青,他学了卓东来的识见,但没有学到他的自卑。卓青是我不想多作评论的一个人,他像月,夜神月。他清醒,所以谦和。
我由此想起妙僧无花。我真的是喜欢无花,倘若他与日本真的没有关系的话。那个人骄傲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骄傲到让人心疼的地步。无花是卓东来和卓青的结合。
我曾经读《英雄无泪》到头脑僵硬,最后脑海中只留着先生微笑的样子。先生笑起来就好象是在怜悯着自己疼惜的女子,每每觉得温暖。
所以一直不喜欢这文,因为觉得触目惊心。不是偏见什么,我只是不想看见冥冥之中捆绑在我心里的东西。
我不喜欢隐士,并且看不起陶潜,因为先生告诉我,在红尘中,没有人可以超然物外,不如面对现实,痛苦不可以用逃避的办法解决。所以,郭大路其实比卓东来聪明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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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传奇>中的风情》

来过,活过,爱过。
先生用这三个词作为《桃花传奇》最后一章的名字。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武侠我只喜欢先生,武侠人物最喜欢香帅。我往往是喜欢什么就会喜欢到偏执的地步,所以《桃花传奇》就很荣幸的成为先生所有文中我最后看的一个。
记得第一次看《桃花》的时候,嫉妒到难堪,先生怎会让香帅爱上哪一个女孩子,可是张洁洁真的很可爱,并且香帅也总会觉得寂寞。
好几年前看过小齐演的香帅,虽然并不是让人一见倾心的英俊男子,但只是一笑,眉眼间就满了温暖。一个温暖的男人,总是容易让别人觉得幸福的。我看的第一个镜头是宋西湖死的时候,小齐演的香帅抱着她从空中盘旋而下,他的眼神温和,他只看她一人。
那是第一个只用一个眼神就感动我的人,我一向缺乏一些必要的情感,所以不容易被感动,于是我相信,香帅看张洁洁的时候,应该眼神也是温暖的,天地忽然黯淡无光,仿佛只有她一人,哪怕这一刻,她会相信他只记得她一人的那种温和。就像小齐看他抱着的宋西湖。
我以前说过的,香帅是个浪子,只有浪子才会处处留情,浪子当然没有家,因为他喜欢很多的女人。喜欢的女人多了,自然不知道什么是爱,没有家,理固亦然。陈青云先生很喜欢写浪子,他的很多文中都有浪子小龙这个名字,可小龙不是浪子。
有的人,注定了一辈子流浪。
每个人都有家,并不是说你住的那个地方,你的家可能就是某一个地方,可能是你要到达的什么目的,可能是什么人,也可能是什么东西。所以有的人在漂泊,但不是浪子,他虽然无处可去,但不迷茫,阿飞的剑,还有所谓浪子小龙寻找自己兄长的信念,所以他们才有那样坚定的眼神。可有的人把家安置到邀不可及的远方,或是太多太多的地方,于是他们到不了,看不到。那么尽管他坐在妻子身旁,尽管他温柔的为妻子掌灯或是画眉,他都会觉得迷茫。
香帅是浪子,他的家,不是张洁洁。
他可能觉得自己最终的归宿是自己的终结,那么,他只有流浪。
我想,寂寞的香帅拥有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君子温润如玉,先生说他就是玉雕的一般。他聪明,并有过人的武功。他有两个朋友,两个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两个不如他但心甘若怡的朋友,还有,还有如影随形的桃花运。
我其实很欣赏胡铁花,没有人可以不欣赏他,可爱到胡铁花这样的男人真的不多,他就像郭大路一样让人觉得开心。他幽默,他直爽,他大大咧咧的,可是心思有时候却很细致。胡铁花是那种天生给人做朋友,做兄弟的人,所以他的女人缘不好—一个女人若把你当作朋友或是兄弟,不是一定不会爱上你就是爱上你也会永远留在心里。胡铁花恰恰拥有的只是作为一个朋友该有的所有的东西。
我不喜欢张洁洁。
我说不出她哪里不好,但是我就是不喜欢她,一个被作为神而长大的女孩子,是不应该有那么清澈的眼泪的。他欢喜她,可能就是命中注定了的事,谁也说不出为什么,虽然不是那么的理所应当,但她毕竟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
当香帅与凡俗男子一般,在女人的床上含笑嗅她留下的发丝,为她而心乱,为她体味相思,我都觉得先生过于残忍。神一样的男人一旦拥有了爱情,就变的卑微,张洁洁不是那些为他卑微到泥土中的女子,他却在她面前失却了自己。
我不认识那个眼睛只看到有新月眼睛的女人的香帅,我不认识。
我一度宁愿喜欢妙僧无花,真的,他是唯一光芒可盖的过香帅的人,他永远不会对哪一个女人许下承诺,因为他一尘不染。
可是没有人拥有那种让人感动的温暖。就是,你说不出,但是你念到他的名字,想起他的眼神,就觉得温暖的那种感觉。香帅是被淡淡郁金花香包围的谦和男子,他不是被阳光笼罩的上官金虹,因为他太刺眼,他也不是被月光环绕的西门吹雪,因为他太清冷。
我一相情愿的相信,当他走过大漠,当他穿越那些破落小巷的时候,偶尔会觉得寂寞。
香帅不是贼,是侠。


我最遗憾的事情是我没有早生二十年,否则我会放弃一切追寻先生的每一颦一笑,我总是想象先生低下头写文的样子,仿佛入神,仿佛神圣,但寂寞的快要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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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出来的<西门吹雪花满楼>》

我说过我不喜欢陆小凤。
昨天有人问我,可不可以写关于陆小凤,我说可以,所以用了一个晚上加一个上午的时间又看了一遍《西门吹雪花满楼》,说实话,先生的文我几乎都看过不下十遍,可关于陆小凤,这是我看的第二遍。
昨天下了雨。
陆小凤的眉毛是他的特点。看书的名字才会明白,有的人总是用来作为陪衬的,就好象在香帅面前,花蝴蝶和燕子就只是背景而已,可是如果成为了朋友,就没有了感伤的理由,是作为背景的悲哀。
我认识一个很喜欢西门吹雪的人,我承认西门吹雪的性格有让我觉得感动的地方,可是他不是人—没有人会把剑当作自己的生命。你看有人爱财,可能也家财万贯,但是总不会为钱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可是西门吹雪不是,我看到她的妻子死掉的时候,好象看到离开了张洁洁的香帅。
我不觉得他可怜,因为一个冷静的人是永远不会难过的,所以西门吹雪永远不会绝交,和陆小凤。不是因为他们彼此了解,而是他觉得,陆小凤这样的人会让他感觉还生活在人间。
一个把生命交给了虚无的人,岂非已经不是了人?
我想起了一个人,独孤求败。在王家卫的手下那个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对着自己在水中倒影练剑的青衣女子。
还有一个不是人的人—花满楼。花满楼是十全十美的人,他的眼睛不是他的缺陷,因为只有瞎子才觉察的出花开的声音,他的心是柔软的,不能说他坚强,他就好象一颗心,没有别的,只有一颗心。
其实我怜悯上官,因为,爱上那样一个十全十美的男人,本来就是致命的痛苦。被那样一个男人爱上,更是罪无可恕。因为他的完美,往往让人看透自己的缺点。一个人是永远不可能没有缺点的,所以花满楼就成为了镜子。
我常常幻想这样一个画面,有冷峻的西门,依旧是白衣胜雪,僵硬的脸的轮廓,在看夕阳的时候可能也偶尔柔和。花满楼被暮色笼罩,面上依旧是春暖花开。然后桃花凋落。
完美的人往往孤独,花满楼因为心中充满爱,所以寂寞。
可是这画面一定是不会出现的,因为还有陆小凤。
陆小凤其实有的时候很像香帅,可是他比香帅多了什么,又少了什么。他多的是自负,少的,是漫不经心。所以陆小凤更像人,有欲望,也懂得痛苦,并且还不算太笨,不会把所有事情自己吞咽。
我不喜欢陆小凤的原因是因为他总是在笑,对于有的人来说,看到太幸福的人,总会想起自己的难过,就好象看见花满楼的上官。
陆小凤是大侠么?反正西门吹雪不是的,反正花满楼不是的。传奇之所以是传奇,是因为有的人已经没有了人的性格。爱酒的人总是寂寞的,因为酒和水的区别在于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冷,王家卫说的。
还有一句,酒,有的时候像情人的手指,有的时候像朋友的眼睛,有的时候,像敌人的微笑。情人,朋友,敌人,拥有哪一样,都不会让你觉得寂寞。先生在这里,没有给我们一颗感知美丽的心,他把冷漠扑满了每一个字。
我现在只感觉萧索,是的,就好象你在雨后步入春晨的桃林,没有比桃花更柔软的花了,所以你看到落英缤纷,你永远不会觉得清新。
我以为,先生对所有的女人,都是充满了爱的。我第一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人在我面前批判先生把女人当作衣服,那个人到现在都不喜欢先生,但他自己,却已经换了太多的女朋友。先生不是不尊重女人,因为女人有可爱之处,可恨之处,却没有可以尊敬的地方。先生其实不是在批判女人,他嘲笑的,或者说自嘲的,是男人的弱点,其实男人不也是口是心非么?他们不也是爱面子么?可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远比女人血腥的多,老前辈说,君子动口不动手,那么比较起来,女人还是温驯的多。
先生过多的垂青那些可怜的女子,也只有先生,才可以看见每个人心底的伤痛。先生想的太多,所以总可以轻而易举的看透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先生笔下的友谊,是凡俗的世界里看不到的,也是凡俗的人不配拥有的。你会不会为一个陌生人放弃自己的一切?你不会,我也不会,我们坦白一点,就看的到自己心底的伤疤。
叫做欲望,或者是执念。佛家有八大苦,可我们都深陷其中,可能也只有在其中,才会明白自己的意义。
人活着,根本没有意义。
老实和尚应该是最精明的人,而西门吹雪才是最笨的人,既然不明白什么是红尘,何必要自己看见所谓的寂寞?
西门吹雪给人的感觉,应该就好象是童年时候看父亲,被小女儿心怀惧意的仰望崇拜,仿佛是无所不能。陆小凤是少年时看厚脸皮的情人,爱不得,恨不得,少年意气,可是就是放不下。花满楼是中年时候看长大了的孩子,天真可是骄傲,受了挫折可还是微笑着让你放心,让你觉得心疼却无能为力。
我看《西》的时候,一直只是轻轻一瞥而过,可是有一个地方,看了真觉得难过。现摘录一下:一个女孩的声音。
  一个男人的声音。
  女孩问道:“你在这看桃花?”
  男人“嗯”了一声。
  女孩道:“已经看了很久?”
  男人道:“很久。”
  女孩道:“你觉得很美?”
  男人道:“很美。”
这里的男人,当然是花满楼,我只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轻轻的揪着,在什么时候,他已经是了男人。男人和男孩最大的区别在于男人肩上的责任太重,太重,而且连说累的可能都没有。
先生其实也是不负责任的人,所以可能对他来说,后悔是他做不到的事。
先生没有对错,没有好坏,先生会面对,会承担,但不会后悔。
我相信,对于先生来说,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艳艳的桃花,他会爱,却不懂得委屈自己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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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神一笑>的风情与花谢话飞》

居然有人给我出题,让我再说《剑神一笑》,我这人有一个毛病,就是看书很快,但不求甚解。我多数时间记不住情节人物,一般合上书后,脑子里没有情节,没有人物,只有些许自己的感触,或者是作者的心情。
所以我从不和别人讨论某一个情节,因为我不记得。
所以今天答应下来以后看《剑神一笑》的时候,不由的有些头疼,我在前面已经写了西门吹雪,并且写的不少。
所以我开始忘记所有的情节,在字里行间看到先生。
七○、五、二深夜凌晨间,有酒无剑。
是先生在序里的最后一句话。
我觉得其实友情和爱情是一样的,只是对象不同,因为朋友也需要忠诚。我之所以不交朋友,是因为我不希望自己的灵魂被别人操控。我说的不是陆小凤,也不是西门吹雪和花满楼,我说的是老实和尚和那个所谓的“小豆”。
你有没有尝试过真正的爱过一个人?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你小心翼翼的打听他的所有事情,每一秒钟都想知道,可你从不问他,你还嘱咐他所有的朋友保密,因为你怕他会烦。你等他的电话,等到夜幕降临,后来你心焦的哭着一直打一直打,他接的时候你忍住哭装出漫不经心来问他怎么了,他说去打篮球,然后问你有事么,你说没事早点睡,他连再见也没说就挂掉电话,你看看表,已经半夜,你都不敢提醒他你们约好的要等他的电话。你装做任性接近他喜欢的每一个女孩,认识每一个他的朋友,你都不敢对那些女孩说一句气话,你装做他忠实的妹妹,只是你坚持不肯叫他哥哥。
你没有,可我做过。
所以我明白,当你真的无可奈何的时候,你会觉得寒冷,你会在喧闹的人群中突然感觉寂寞,就好象那是你的印记,不可磨灭。老实和尚其实老实,最起码只看这一笔。他终于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把她当作此生唯一的记忆。
有的事情忘不掉,就不要记起,老实和尚喝酒,老实和尚喜欢看花花世界,可老实和尚是和尚,有的东西,他不能碰,更不敢碰。可是,一个有朋友的人是永远没有办法拒绝爱情的,友情和爱情其实差不多。
说实话,我没有很用心的看《剑神一笑》,因为我记起了那种感觉,就是第一次看这文的感觉,我一向只相信第一感觉的。
没有花满楼,我实在对西门吹雪不感兴趣,而且这里面这个易容术用的太多—--让一个已经头疼的要死的人去翻来覆去的想到底哪个人是哪个人的话,最起码我不会做。
所以我继续说,老实和尚和“小豆”。
当你倾尽了所有的情感爱了一个人,又不得不忘记那个人的时候,那些有资格拥有爱情的人,把她带到你的面前,你对怎么做?
我想起一首词,是我从生下来以后,读的第一首词。
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我有一个朋友,唯一的一个朋友,她陪我长大,我认识她十八年。我们喜欢过同一个人,唱过同一首歌,可她不在我生活的城市。我们不会经常联系,不会腻在一起,像所有的朋友一样。我现在就在她的城市,可我只见过她三面。我怕影响她上课,所以连电话都不敢打。她是我唯一不忍心伤害的人。我每次离开,都会掉一路的眼泪。她偶尔写下的一两句说我的话,我都会开心。可能她都不知道,因为我没有说,因为我不知道怎么说,我的语言其实苍白的很,因为我觉得,太多的对某个人描述自己对她的感情就显得虚伪。她或许明白,或许不懂,我只知道,在我想她的时候,我就会笑,我相信她也会。
容易满足的人其实不是聪明的人,因为聪明的人明白,最后胜利的人才了不起。所以才有陆小凤,才有西门吹雪。笨的人体会不到胜利的感觉,但往往容易幸福,聪明的人能笑到最后,可也往往痛到铭心刻骨。
当你站在九天绝顶睥睨人世间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当然是萧索。所以西门吹雪并不是居高自傲,他甚至不认为自己是很厉害的人,他只是对有的人会在本性中疏远而已。我不了解,我只是在想象,如果我早已经厌倦了世间的五光十色,我会做什么?你错了,我不会遁入空门的,我信佛是因为我还有执念,可一旦我放下,我就不会再念经,要是当和尚尼姑就真没了烦恼,那又为什么参禅呢?所以我会喜欢上什么,再让自己特别的喜欢。
一个都不耐烦穿其他颜色衣服的人,一个厌倦灰尘和血滴的人,一个骄傲到不会寂寞的人当然不可能当和尚的,他不会逃避摆在他面前的任何困难。我看西门吹雪,就仿佛看走火入魔的神佛,孙秀青把他卡在红尘中,叶孤城让他忘记了修行。
如果可以,我想忘记那个夜空,他后来人剑合一,他就是那把剑,那把剑就是他,他的手指越来越冰冷,他的眼神越来越清冽。人人知道我是剑神的妻子,可当剑神成为了一把剑的时候,当我身边躺的是一把剑的时候,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都会努力的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你不知道他看他的剑的时候的眼神,就好象看他自己的灵魂,他看剑的时候,不是我爱的人。
西门吹雪笑的时候,一定比花满楼笑的要美,因为雪融化的情景更容易让人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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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自伤有感于<武林外史>》

一直都是喜欢白飞飞的,觉得太刁蛮的女孩子都不可爱。可是再看的时候,突然觉得朱七七也是可爱的,在沈浪面前,还有在没有沈浪的时候,七七让人觉得可怕。
6月的最后一天,我在网上貌似坚决的告诉回忆。我不相信爱情,可22点22分,我坐在床上,听窗外的我清楚的明白的洛阳的声音,都觉得心里好象被毒药浸着。多少年,你明明知道是我的窗口,你明明知道我视而不见是为了不要再为我自己约束你的心,你明明了解你都给不了我需要的你都不能骗我,为什么在我窗外笑?为什么不离开回你自己的家呢?
今天有人在论坛告诉我我不了解南生,最后甚至告诉我不配做南生。那么和平,或者洛阳,甚至或者我该叫你我一直都不肯叫你的哥哥?你算什么?那么多次我抱着林南生的故事哭到头疼的麻木,我们就是那里面的结局,我一次次从别人手中抢回你,你一次次说你不离开可又每次都回去每次都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和平,林和平,林南生。
呵呵,我恨那个叫和平的人,尽管我不是那个南生。尽管你认为我不配叫南生。
朱七七是奇怪的女子,所以我都不明白支撑她一直对沈浪不离不弃的原因。我甚至不相信那叫做爱情。
金无望凝目瞧了她半晌,突然长叹道:“好可怜的女孩子……”
朱七七霍然站起,大声道:“谁可怜?我有何可怜?你才可怜哩。”
金无望道:“你嘴里越是不承认,我便越是觉得你可怜。”
朱七七怔了半晌,突然狂笑道:“我有何可怜……我有钱,我漂亮,我年轻,我又有一身武功,谁说我可怜,那人必定是疯了。”
金无望冷冷道:“你外表看来虽然幸福,其实心头却充满痛苦,你外表看来虽拥有一切,但你却得不到你最最想要之物。”
朱七七又怔了半晌,拼命摇头道:“不对,一千个不对,一万个不对。”
金无望深深接道:“你外表看来虽强,其实你心里却最是软弱,你外表看来虽然对别人凶恶,其实你的心却对每个人都是好的。”
他轻叹一声,接道:“只不过……世上很少有人能知道你的心事,而你……可怜的女孩子,你也总是去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
七七被三个聪明的男人所骗,歇斯底里的冲出去,沈浪依旧白衣如雪,英俊潇洒,“哦,我知道她会回来的,因为她还有一个问题没有问。”白衣人嘴角一抹那么淡的笑,让我觉得恨。你是吃定了我的,你偶尔夸奖我一下,然后又对我不加理会,你骗我,你都不加掩饰的伤害我,可你都不安慰我,因为你知道我喜欢你,你知道我相信你,我为什么?你是聪明的人,我是呆子,所以你那么轻易的骗我,可是,为什么你聪明?为什么我要问你?你都不想一想,因为爱情让人觉得盲目,因为看见你我就失去了理智,因为为了让你也爱我,我都愿意付出我的生命。
七七也是嘴硬的人,表面上大大咧咧,活泼火辣,不高兴就哭,骂人,可是女孩子内心的伤痛都不能表现,七七高昂着头,还有自吹自擂,甚至骂人,都只不过故做凶恶,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招人欢喜,我只不过爱上那个人,而且,我感觉不到他爱我。
从前只以为,若是为了大义,个人的爱情都可以放下,可是当我在这个冷夜读那个曾让我觉得痴迷的白衣少年,只觉得,是一相情愿的恨。我想起电视剧中那个有好看眼神的活泼女子,说话时总让人感觉有浓浓的鼻音,电视中迷上了白飞飞的沈浪,尚未有如此伤人的眼神。
是谁说,女人是水做的?仿佛在男人眼中看来,温婉娇弱的女孩才是女人,雷厉风行的,强悍的精明的或是比很多男人能干的,都已经不是女人。其实大男子主义少么?纵然是男人为救女人死,也都觉得理所应当,不去管女人怎么想,若是女人为救心爱的男子弃了贞洁,或是什么,那男人就抬不起头,仿佛是女人做错了一般。
七七若是冷静,也就不是朱七七了吧,可是女人倘若爱上一个男子,就是忍不住把自己放在他身上,聪明的女人懂得在男人没有爱上自己时小心自处,然后在男人爱上她后若即若离,只有笨女人才会在开始的时候就告诉他我爱你,告诉他,也告诉所有的人。为他做事,为他付出一切,随时愿意等,随时愿意为他去死。
可怜七七的性格被沈浪看透,可怜七七的爱情被沈浪看透。
你知道么?我曾听说,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遇见你今生的劫难。我起初不明白的,可当我遇见你的时候,就忽然有感于心。我什么都有,也什么都可以得到,可是都不能舍弃我拥有的一切换你一笑。我看你的时候,你装做不知道,所以你不知道我的眼睛里蕴涵了怎样的疼痛。你不知道,我注定了在劫难逃。
23点34分,所有的笑声都该停息,我看七七爱上聪明如斯的男子。最残忍莫过于你明明都已经决定放弃,他忽又对你微笑,你明白的,他不会爱你,可他又给你一丝希望。你都明明决定要忘记那些感情,结果他却要你重温囚笼。
我怜悯七七,其实我何尝不在为自己困扰?可惜我永远没有那么纯粹而强烈的情感。
先生笔下的人,坏的或是好的,都有一种让人敬佩的冲天豪气。文如人,可是我忽然不知道,为了成大事那么对待爱自己的女人,是不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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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武器>的看透世情》

我承认我看问题往往和当时的心情有极大的关系,所以太多意见和别人冲突,甚至流于偏激。我只是重复申明我的观点,我对先生,不是觉得先生是良师益友,不是觉得先生是一场热血的梦境,甚至不是神,我对先生,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眷恋,比顶礼膜拜更加亲近,虔诚。
对于朋友,我就听到两种观点,有的人说是来利用的,有的说是生死与共的。先生在《七种武器》里也说的是这两种,先生说了七种,可是归根结底是不是只有一种无悔的热情。
我和翠鸟在QQ上抒发了很长时间的愤懑,对于梦境的向往,还有对现实的无可奈何。离开后就觉得有些不知所云。先生一直在试图告诉我们,要热爱,对你遇见的所有。包括美丑,不要抱怨,不要失望,才是最重要的武器。
我做不到。
最喜欢《离别钩》,杨铮一度让我觉得淡漠。我恨离别,因为我总是在离别中度过。小时候每年从沧州离开,小猪不来送我,就一个人在车窗往后看,清晨的阳光依旧阴暗潮湿,眼睛都很湿漉漉的。
离别,是为了相聚。我体会不了那种滋味,只好用一种忧伤的语调说那些故事。竹林里风景依旧,甚至更盛从前,观赏的人感受不到那些生命,一个人顾影自怜,时间苍凉走过,不知道抛弃了多少情感。
相聚的欢喜往往使离别的伤感旷日持久,而离别后的不得志又会把从前的快乐好几倍的放大,于是就愈发放人觉得难过。我不喜欢那些送别的诗句,看多了觉得荒凉,唯荒凉而已。
我还是以为,先生是少有的智者,虽然先生写小马的时候,用了近乎戏谑的口气,我一直觉得先生在写《七种武器》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多的不得志和冷漠,为什么温和如先生会让人觉得犀利。
冲动的小马用拳头发泄自己的愤怒,然后很无辜的看着所有的结局,仿佛不经过思考所以武断,但恰因了这冲动,让人觉得他更加饱满。我真想依我的性子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可是多么无奈,我跟着这个世界走,亦步亦趋的学习别人生活的样子,忘记了我自己的想法,也不懂得收敛和放任。
洪七离开的理由是不想放弃自己,所以为一个鸡蛋失去了一根手指亦觉得开心,就是要把自己的真性情夸张的暴露在所有人面前,好也罢,坏也罢,不去在乎别人的观点,只要自己觉得开心,那么纵然全世界都觉得不可理喻,甚至罪无可恕,也不觉得是错。
是非的观念其实很简单,就在于是否无愧于心。天地都变的简单,不需要考虑太多的什么天道,什么人伦,先生对那些从来不屑一顾,追求的一旦确定了是什么就不再改变,选择了路就不会回头。
强硬的背后其实是一种让人心疼的倔强,为了坚持而不知道什么叫温暖,难道不觉得悲伤?
我后来很少写小说,因为往往一下笔,就觉得失去了控制,仿佛都有自己的意志,情节取舍由不得我做主,我成了旁观的人。
写完后就只觉得难过,没有终于完成什么的喜悦,失落的想哭。
我不知道是我一个人的毛病还是什么,我只是想起先生长舒一口气,放下笔,然后看酒杯里已经空了,夜色深沉,手指的关节已经僵硬,风渐冷,然后台灯的颜色凝固成一种无法碰触的温暖。
我不知道先生的感觉是什么,只是我每想起,就很想掉眼泪。可是先生一直在努力劝慰自己爱这一世的冷漠,哪怕忘记了繁华,举杯与你高歌。
白玉京是我最初喜欢的人,天上白玉京,让我想起《老鼠爱上猫》里喜欢做路人甲的展昭,给人的感觉总是迷茫,但不知道如何解释,可能安全,但是漂泊。
但是白玉京还是让人觉得温暖的,包括段玉也是让人觉得很温和的少年,没有太尖锐太锋利的光芒,有时候固执,有时候不知道方向。
《七种武器》其实是一个系列的文字。我把他们放在一起,也没有来得及细细的说我的体会,却只是很粗糙的带过一些情感。我有时候不愿意太细的一点一点读《七种武器》,就好象不肯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去研究家卫手下的光线跳动的弧度。先生的寂寞写下来就成为遥远的一泓深水,表面风平浪静,暗里波涛汹涌。
我以我俗人的心态去读,只能强行加入我自己的见解,抛开字里行间清晰的激动,我看到的是一只坚定的手,手指有力,并且强劲。我由此知道先生虽然淡漠,但也一直在爱,爱的比我们深沉,并且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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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起云涌之中的<武林外史>下》

恨的感觉,早已经忘了,当年倒是恨过一个人的,恨的咬牙切齿。现在再想起来,只记得那个人的名字,早忘记了他的样子,甚至为什么都已经忘记。
今天早晨无意中删掉了刚刚写好的7,现在已经不希望再回忆,也不打算再写,我其实还是喜欢写给自己,尽管我原来的存稿已经散落天涯。有的化为灰烬,有的在别人手里,应该已经成为箱子底下的收藏,谁还想看那些幼稚的言语。
我要向白飞飞道歉的,其实我不喜欢七七,只是在那个夜晚突然感觉怜惜。我始终记得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的影视版中王艳饰演的女子,娇弱温柔,眼中常常含泪,越发显出七七不懂得讨人欢喜。
犹记得她忍着哭反问沈浪他们算不算朋友,朋友不该拿刀子割我的心。沈浪哑口无言,那双眼睛一度让我觉得嫉妒,是你,你会喜欢飞飞还是七七?
我想起来的是安妮笔下饥饿的莲安,夜半时分光脚摸进厨房,抓起食物大口大口的吞咽,对于感情有与生俱来的恐惧和需索,一辰其实是无辜的普通男子,可却是他教会了她如何在面对美好事物面前,保持静默,缓慢,以此来记得。若心有感伤,这记忆便会因为重,而日渐漫长。
原来有个姐姐问我对《二三事》的感想,我想到的第一个画面居然是沿见站在鸢尾花丛中间,眼神温和的看着恩和,手指微微蜷起想要做出拥抱的姿势,却已经因为悲伤而僵硬了身体。
飞飞的眼神像莲安,莲安的漠然依旧无法掩饰对感情的无度需索,飞飞的仇恨,也出卖不了对自己的不满和感伤。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飞飞无法触及的明媚与温暖凝结成了她对美丽的错觉,就像童话里魔鬼的镜子,习惯毁掉美丽的事情。
千疮百孔的女子,总是最先学会嫉妒。飞飞自以为是的骄傲与黑暗,在七七透明的不加丝毫掩饰的善良下一败涂地,就好象被人拥抱亲吻的时候,看到他真正的妻子,虽然他说爱你,但你还是会觉得心虚。不需要刻意表现的性情才更容易让人心生妒忌,于是太聪明的女子身边太少的是爱他的男子。
我都不知道以后会如何生活,在她走出荒凉的大漠,看到荫荫的颜色。看自己的骨血,听人一遍遍传诵自己爱的男人如何试图拯救自己,和别的女人如何相爱,结婚生子。可能也会隐居到苍凉的山麓,在秋风扫落叶的时候回忆他带有温情的怜惜。
若干年后,她也不过是神情平和的妇人,或者也会遇见一个宋盈年,给她一份没有了过去的安慰,不会觉得自己的冷淡和卑微,年复一年的掩埋自己的怨恨,不平,伤感,还有聪明。
多情却似总无情,飞飞对沈浪是恨的,明明已经失望了的生活,因为他施舍的温和变的另人绝望,是多么的残酷。我想,是七七想把沈浪让给飞飞的言语刺痛了她刻意遗忘的感激,她是那么的天真纯洁,那么的快乐明媚,她爱他那么浓烈那么刺目,她为他背叛了亲人背叛了她本来拥有的一切。
何其残忍的抉择,在荒凉的阳光下,一动不动的听他们笑闹怒骂,自己的爱情搀杂了太多的晦涩,与其让他对她一生歉疚,还不如让他记得自己。
飞飞的眼泪有没有为自己而流?
电视里她最终死在沈浪的怀里,也让七七看到他为她流下的眼泪,最后的结局让我觉得对飞飞还是仁慈的,可先生给了她最残忍的结局。
一生有了他的印记。
碧华的青蛇,蜿蜒爬过了500年的春秋,为白蛇来到凡间。于是眼睁睁看白蛇逐渐沉迷于虚幻的情爱,萎靡成忙碌在柴米油盐,眉目温驯,一心相夫教子的庸俗妇人。500年朝夕相伴,不及他对夕阳的一个笑脸,为他甚至忘记了她原本是她许诺千万年的姐妹。
最后青蛇明白了许仙原来早已经明白,可怜白蛇紧张兮兮怕他看到自己的真身。青蛇杀了许仙,可白蛇的心里已经装不下对她的情感。
纵使飞飞留下来,纵使成为了沈浪的妻子,可曾经的情仇,已经横亘在两个人面前。他忘不了的,依旧是妖艳的幽灵宫主,而不是有爱情的白衣美人。
我想起临的倔强,而那两个曾经美丽的女子,何尝不是为了自己的爱情,毁了一双杰出的儿女。

先生狠心让人为飞飞哭泣,为七七觉得不值,可是那个白衣男子,眉眼盈盈的一笑,没有人讲述他的薄情和狠心,反而为他辩驳。
先生的手下,有酒有剑,心中,却是悲天悯人的自傲。
先生的微笑,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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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平淡寻常下的<欢乐英雄>》

    “昨夜个人初有约,严城玉漏三更,一钩新月几疏星。夜阑犹未寝,人静鼠窥灯。
    原是瞿塘风间阻,错教人恨无情。小阑干外寂无声几回肠断处。风动护花铃。”
    其实我对容若倒没有很多的感情,只是觉得是个平和软弱的人,可是井井平素喜欢容若,于是也多少了解一点他的词。
    容若的词总是淡淡的,恰似了他的身影,容若的词极少的表现强烈的情感,就好象笑不得,哭不得的那种忧伤。容若可以算的上诗意的代表,才子在情场失意的时候强忍着悲伤,隐约的愁绪自古就是动人的,可我往往觉得不屑。
    我不喜欢容若。
    儒生的标准大约是一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惊不骄的空名境界,这感觉,让我觉得陌生。
    今天,或者说昨天,和鸳鸯说起江湖来,突然就想起郭大路来,那个可爱的大男人,让人觉得笨笨的,但又那样的快乐。富贵山庄的生活是静止的,但是在表面的平静下蕴涵友情的暗流。
    在先生笔下,朋友两个字就省略了所有的理由,生死都不需要计较,因为是朋友。就那么简单的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微笑,却被我们现在搞的如此复杂。吵架,矛盾,吃醋之类的事在现在的友谊中已经成为了空气,无处不在。
    容若的恬淡和大路的热烈是两种孑然不同的形象,但都蕴涵着一种情深似海。对朋友,或是爱人,都是带有海阔天空的深情。大路把最后的定情信物典当买食物,大路撒谎说去找了很好的女人,还有大路在王动的玩笑下以为自己得了龙阳。。。。
    我没看过这个电视剧,也没有听说过,可是我想不出郭大路的形象到底是什么样子,一个随时准备为朋友付出性命的人,眼睛里该是有着一种热情的,可是偏偏不是那种虚浮的人,那么收敛,也不见得入木。只是太多的时候在和其他人对比,就觉得其实没有了那些所谓道义的牵绊,痛快的多。
    她对我说,良生,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相信我。
    这是安妮正文的开篇。任性的男人是有原则,女人就成了怪异。
    男人和女人的率性而活差别就是这么大,莲安和良生,最后都已经没有了感情来挥霍,而大路还开心着,开心的生活。
    我宁愿相信他真的早已经忘记了那个女孩子,有些事情不能遗忘。如果你记得,那说明内心甘愿。而其他的,那只不过是一些失望的事而已。所以我穿越了时空再看沿见,就明白了先生对于感情的需索和挥霍。
    我在看先生的文时曾经一度很喜欢和大路做对比,其实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来讲,大路的性格实在是够要命,一个那么可爱的男人,那么真性情,喜欢美人,却从来不懂得掩饰,而且粗心大意,让真的喜欢他的女人会感觉到很难过。可是在《欢乐英雄》里,我知道我们都会对爱情不屑一顾,在那些懒的要命穷的要命却又可爱的要命的人里面,我宁愿没看到爱情。
    在很久很久以前,小白问我为什么喜欢先生,我的回答是因为先生是真的活着。小白对我的回答不置可否,只是问我,是不是整天喝酒找女人然后交朋友就算是真的活着。其实人各有志,说一句很恶俗的话,人生就是短短几十年,在几十年里那么多人就根本从没有知道过自己要的是什么,而是从一开始就选择随波逐流,走所有人以为很正规的道路。然后拼命忘记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
    我从来不觉得怎么生活是判断一个人的标准,可是违心去追寻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又是不是值得。先生笔下的人都是有很强烈的自主意识,不希望很违心的做事,有的时候拼上命也只有一个原因,我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交很多很多的朋友,是先生喜欢的方式。我不是觉得这样生活在现在也行的通,我只是觉得,对于某些东西,比如钱的需求,既然都无法避免,那么为什么不正视一下?
    我最看不贯那些把金钱说成铜臭,把美人说成白骨,把喝酒说成马尿,把写文说成牢骚的人,如果连自己最起码的欲望都不敢说出来,又怎么可能期望他有什么真性情?根据哲学来说,精神文明是建立在物质文明基础上的,所以先生写大路的时候,说为食物发愁,为钱发愁,已经不是那些是大侠们不抢劫不杀人,形单影只的可却有数不清的钱。
    先生原来在一文的序言中坦言,写文的很大一个目的是为了赚钱,先生不在乎钱多钱少,所以更觉得是放的下。
大路就是不肯委屈了自己的人,要是朋友有难,让他不去救人,或者是不去拼命,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不去拼命,就会让自己觉得看不起自己,所以和燕七的比酒,也让人觉得是他“大路”性格的一个淋漓表现。
    还有不得不提的,是友情,先生说过,朋友远远比女人要重要的多,因为女人可以再有,可朋友却不易得。可我觉得先生在笔下却不是这样,而是把女人也同样当作朋友。在女人还心甘情愿为你付出漫长等待的时候,朋友的事当然不可能放下,可同样的,在女人伤心,或者离开的时候,也会觉得有什么东西就这么失去了,也去寻找,焦急。
    女人善变,是因为女人的心很小,可同样是因为男人的虚荣,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其实不是那么恰当,因为对他们来说,面子比女人,比生命都重要。所以男人永远可以接受不同的女人对他投怀送抱,但女人却总是在孤孤单单的等一个人回心转意。
    给你伤害,是因为在乎,有人说是因为我只能伤害最爱我的人,其实根本不是这样,伤害别人做什么?我只在乎我最爱的你,所以看见你被我伤害的时候,我就都还可以肯定你对我的宽容。
    先生的遗憾,应该是始终没有找到可以让他的灵魂停泊的女子,否则在把酒的时候,也不会只想着冰冷的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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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系列>和小齐的眼神》

我把电视关掉,打开灯,想去叫姥姥回屋,可发现她已经睡着,犹豫了很长时间,还是关了灯回来,23点55分,我对镜子把所有的头饰和耳坠都拆下来,看镜子里穿睡衣的我,脸色苍白,嘴唇都是白的。
晚上姥姥逼我再吃桃子,我不得不吃,咬了两口,就觉得想吐,于是冲到卫生间,拼命不敢出声音来。安徽卫视播小齐的娱乐节目,最后的时候唱《她要我她不爱我》,听了两句觉得想掉眼泪,于是关了电视,喝水,回自己的屋子里来。
男孩子挂掉我的电话以后突然觉得异常软弱,小猪送的手链和大姐送的都被收好了放起来,就想起来很多年以前看《楚留香传奇》的时候,小齐演的香帅抱着临死的宋西湖时候的眼神来。
听张柏芝唱《一个人背两个人的债》,声音开的很小,模糊到几乎听不到歌词,那个在《河东狮吼》里很野蛮很任性的小女子,拿起砖头拍他的家传宝玉,生气的眼神像极了《楚留香传奇》里黎姿演的蓉蓉。
其实很任性的女孩子通常会让人觉得可爱,原来就是很爱看蓉蓉和香帅赌气的场景,两个人不承认彼此喜欢,但又在最后的时候以绝情来掩饰爱情。其实那已经不是了先生笔下的香帅,而是了很多人喜欢的很普通的侠客的意象。
贾岛的《剑客》中说,十年磨一剑,霜刃未尝试,今日把视君,谁有不平事?是少年的意气和一种热烈的欲念。可先生后来的文里却多的是一种中年的温和,其实能让人感觉安全的人才会是温和的,比如香帅和令狐冲比较,香帅就和煦的多,永远只是微笑,手指干净,有很淡很干净的花香,衣着考究,没有兵刃。
而令狐冲就比较符合观念中的大侠,离奇的经历,落拓并且洒脱,大口喝酒,放声大笑,胸襟开阔,重情重义,对每个女子都怀有一份很疏离的感激,所以是容易让人伤心的人。而香帅不拒绝情感,我暗自揣度是否也希望寻找出自己的情感。
原来有人把香帅比做风,说风吹的时候可能会让你觉得温暖或者寒冷,但无论如何你都留不住他。我记起在《重庆森林》里梁朝伟对毛巾和肥皂说话,可能是因为寂寞,所以只有说话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
我很难喜欢文里的男主角,因为演绎的太多于是厌倦。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有多耐心的看另一个人渐渐暴露所有的优点,所有的感情都有保质期,我不知道我要浪费多少感情去相信一个人爱我,再努力说服自己爱上那个人。
所以一直觉得反男一是最容易喜欢的人,可是先生的文里,香帅和十一郎就在例外。可能一直都在寻找能给我安全感和温暖的人,香帅给人的感觉就是安全,虽然有很多女人都喜欢他,但既然从一开始就明白他最终会离开,也就可以很平静的接受很多本来很伤心的事情。
你要求的情感他给不了,但最起码要他不要忘记。原来我在日记本的扉页写了这么一句话,如果你不够爱我,那就做你心头的刺,宁愿被你恨着,也要你记得,贝贝记下来,偶尔被小白看到,小白一眼看出是我写的,问原因的时候小白很不屑的说,就这么变态的想法,也只有林才想的出来。
其实如果我是爱了香帅的女子,一定会比蓉蓉开心的多,也比影视中为他而死的西湖要幸福的多。因为有的人无法承受需索,我若爱他,就会放手让他承受女子的爱情。
“闻君有白玉美人。。。。”在海船上,月光下,琥珀酒杯泛着柔和的光亮,秀气的干净的手指,还有很温柔的水的波纹,白衣的香帅翩然出场。
“何必太悲哀/多少爱可以重来/上天的安排/事到如今/怎样去改/不要再期待/对自己坦白/对身边的人都关怀/不要再让爱你的人受伤害。。。”张柏芝眼神很陌生的看古天乐演的花心的季常拿着裂开的砖问她是否记得,曾经的海誓山盟和铭心刻骨的爱,最后都已经被忘记,其实我没有喝那忘情水,我怕我喝了,忘记了你,那生命就真的没有了意义。
王家卫在《东邪西毒》的最后,给欧阳锋的独白,那个寂寞的始终自诩清醒的人说,我知道黄药师不会再来,可是我还继续等,我在门外坐了两天两夜,看着天空在不断的变化,我才发现,虽然我到这里很久,却从来没有看清楚这片沙漠,以前看见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甚么,我现在已经不想知道了,我是孤星入命的人,从小父母早死,只好跟着哥哥相依为命,从小我就懂得保护自己,我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方法是先拒绝别人,因为这个原因,我再也没有回去,其实那边也不错,可惜巳经不能回头,我的命书里说过,夫妻宫太阳化忌,婚姻有实无名,想不到是真的。
相信命书和黄历的人,通常有被掩藏的伤口,太喜欢笑的男人也是。
我说的是香帅。
考究的举止和衣裳,还有让人觉得感动的笑容,不沾血腥的手指,和专注的眼神,香帅注定了就是让很多人嫉妒很多人欢喜的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英雄,但是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若果有香帅的话,眼神也必如小齐在看宋西湖的时候,平和温暖,夹杂着隐约的心疼,仿佛天崩地裂了都没关系,眼中只有她一人。
她死在他手上,也是对他的残忍。可能都不知道怎么接受那些很沉重的情感。原来有人发过帖子的大意说为爱的男人失去贞洁或者生命是不是值得,小其问我感想的时候我很果断的说不值得,如果他爱你,必然不希望你这么做,如果他不爱你,你又何苦这样呢?
其实友谊也罢,爱情也罢,无非是两个人彼此开心,如果最后是互相伤害,那就违背了初衷,不要也罢。
有人说寻欢专一,而香帅花心,那我问你,若你是女人,你希望做诗音,仙儿,还是愿意做喜欢过香帅的那些女孩子?
当爱情变的猜忌,最终彼此怨恨,互相伤害,还不如在他没那么爱你了的时候好聚好散,彼此留很美丽的身影,也会让他比较容易记得。
可是往往再见面会尴尬,所以从朋友到情人,从情人到朋友,若不是一开始就掩饰着真实的情感,还是不要很随意的转换身份。若是真正想和男人做朋友,最好做好随时忘记性别的准备,最好可以和他们一起很大声的说笑,不推辞的喝酒,甚至面不改色的说粗话,习惯穿裤子,然后躲避一直把你当作淑女的你认识的所有人。
听见有人说我文静或者淑女的时候我的男孩子通常会很大声的笑,故做惊讶的说原来忘记了我是女孩子。其实是我希望他可以忘记,所以和男孩子都没有顾忌,不避讳的讲所有的话。
喜欢香帅的女孩子通常都从最初就做好了要爱上他的准备,所以没什么的友谊可言,聪明的女孩子知道从一开始掩饰自己的情感,但也是从一开始就作为很想爱他的女孩子出现,才可以让他感觉来的不容易。
只可惜我不聪明。也可惜的,是香帅是太招女孩子青睐的人。


记得原来有人评论先生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而先生的洒脱和多情也恰恰让人觉得是这样。可我偏偏觉得先生其实也在渴望有一场盛世爱情,爱如夏花绚烂,不再爱,就如秋叶般的静美。
因为我想象先生的眼神,也是专著的认真的,先生看你的时候,除了你,全世界都只是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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